2009年2月26日 星期四

臺北縣立高中職98學年度試辦免試入學簡章

臺北縣立三民高中98學年度試辦免試入學招生簡章

壹、依據:
  1. 教育部98年高中職「社區攜手扶助」免試入學計畫辦理。
  2. 98年2月16日北字中教第0980111014號函「臺北縣立高中職98學年度試辦免試入學方案作業要點」辦理。
  3. 臺北縣立三民高中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


貳、招生條件:下列各校應屆畢業生,需國中3年級全程均就讀同一學校且採計領域別學業成績前5學期總平均於全校前10%者。

參、招生名額:

1.五股國中 2人
2.八里國中 4人
3.蘆洲國中 2人
4.光榮國中 2人
5.碧華國中 2人
6.泰山國中 2人
7.三和國中 2人
8.正德國中 2人
9.淡江中學國中部 2人
10.竹圍國中 2人
11.義學國中 2人
12.明志國中 2人
13.二重國中 2人
14.聖心女中(國中部)  2人
15.徐匯中學(國中部)  4人
16.淡水國中 2人
17.鷺江國中 2人
18.三民高中(國中部)  4人
總 計42人

肆、報名方式及時間日期:

  1. 報名方式:向原就讀國中報名。
  2. 報名手續:
       (一)報名應備表件
        1.免試入學報名表 。
        2.國中在校前5學期「免試入學學業成績成績單」。
       (二)報名費:免費。
  3. 報名時間
       (一)請各國中校內報名結束後,彙整資料後先將學生名冊資料Email至jimhsu@tpc.edu.tw 三民高中註冊組 許哲毓組長。
       (二)請於98年3月16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4時向三民高中辦理報名手續。


伍、成績審查

  1. 由本校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依各國中報名資料進行審查工作。
  2. 第一比序條件:【學業成績總平均全校百分比】,百分比小者優先錄取。
  3. 第二比序條件:【英文科學業成績總平均全校百分比】,百分比小者優先錄取。
  4. 第三比序條件:【國文科學業成績總平均全校百分比】,百分比小者優先錄取。


陸、錄取通知:於98年3月19日(星期四)上午9時於本校學校網頁及校門口榜示公告錄取名單,並以e-mail或傳真將錄取名單傳送至各國中。


柒、入學報到

  1. 於98年3月20日(星期五)下午2時至4時到本校辦理報到。
  2. 錄取新生必須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
  3. 各國中應將錄取報到學生畢業證書,以掛號函件逕寄本校教務處。


捌、凡錄取報到之學生,如欲報名參加本學年度之其他入學管道,應於98年3月25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填具「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由考生或家長親送錄取學校辦理放棄錄取。

玖、凡報到之學生,未於98年3月25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辦理放棄錄取資格者,不得再參加本學年度之高中、高職、五專等各項入學管道,各國中亦不得為其辦理集體報名,違者追究學校責任,並取消該生免試入學資格。

拾、注意事項:申請人所填各項資料倘有不實,雖經錄取,亦取消其免試入學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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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17日 星期二

97下行天宮助學金

‧助學金實施辦法‧

壹、助學對象及助學金額:
一、助學對象: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在學學生,因家境清寒或家庭變故 者。惟年滿25歲(含)以上者、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助學對象。
二、助學金額:
(二)國中組: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三)高中(職)組:1. 含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2. 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捌仟元整。

貳、申請條件:
一、申請時應檢具之證明文件:
(一)學生證影本(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
(二)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三)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
(四)災難、變故或重症證明:如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死亡證明書、醫療診斷證明書、服刑或重大災害證明等。
※上述第(三)、(四)點得依實際狀況提供。
二、前述應檢具之證明文件,若有未齊全者,本會將視為無效件處理。但經本會通知於期限內補齊文件者, 則仍視為有效件處理。
三、本助學金之申請及助學名額,一戶至多限二名申請(需同信封郵寄),但助學名額由本會審核決定。

叁、審核程序:
檢視申請者應檢附之證明文件,證件未齊全者通知補件,不符資格者寄發通知單說明,不予退件。

肆、申請時間、頒發時間及頒發方式:
一、申請截止時間:(以郵戳為憑) 第一學期為每年九月三十日止,第二學期為每年三月十日止。
二、頒發時間及頒發方式:
(一)頒發時間:第一學期為每年十二月上旬,第二學期為每年五月中旬。
(二)頒發方式:1. 本助學金以受助學生名義開立劃線及禁止背書轉讓支票。
         2. 本會得視受助學生情形,以公開場合或郵寄等方式發放本助學金。

伍、本校註冊組辦理:
一、請有需要申請的同學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申請表或至下方下載自行列印,填寫後給導師簽名。
二、請於3/2(一)前將申請表交回註冊組以辦理後續相關事宜,逾期恕不受理。


行天宮網址http://www.ht.org.tw/education/ed1_1_1.htm
申請表下載1(本校下載點)
申請表下載2(行天宮下載點)

2009年2月16日 星期一

97下行天宮急難救助

壹、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

貳、濟助對象:2.「學生急難濟助」-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而影響就學之本校國高中。

叁、濟助項目及申請方式:2.「學生急難濟助」-針對學生學雜費、生活補助、營養午餐費等濟 助。
一、已申請「行天宮助學金」者不得申請本濟助金。
二、研究生、休學或輟學者不得申請。

肆、急難救助原則:
限急難變故發生六個月內進行申請。(說明:本濟助金限六個月內發生急難變故,且須檢附六個月內的證明文件,如您家庭長期接受市公所補助金,或長期持有低收、中低收、清寒等證明文件者請勿申請。如有疑慮,請洽詢行天宮。)

伍、申請檢附證明文件:
一、轉介申請書。
二、全戶戶口名簿或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
三、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無可免付)。
四、學生證影本。
五、身障手冊或重大傷病卡。
六、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診斷書、醫療或喪葬費用收據影本、重大災害證明等。
※項三、五、六須至少附一項證明文件以利審核。

陸、濟助金額與致送方式:
一、「學生急難濟助」每一個案濟助總金額以新台幣三萬元為上限。
二、台北縣市以親送濟助金(具名支票)為主。

柒、本校註冊組辦理:
一、有需要的家長可請貴子弟至註冊組領取辦法與申請表。
二、填畢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3/2(一)前交回註冊組,逾期恕不受理。
三、相關資料請確實填寫,避免影響自身權益。
四、請於申請表右上方空白處用鉛筆寫上學生班級座號,以利本組辦理後續業務。

行天宮聯絡電話 02-2718-0171 姚先生。
行天宮網站:http://www.ht.org.tw/

附件下載處

※附件上項1「家庭急難救助」和項3「醫療急難救助」需相關單位認可轉介,請洽相關單位辦理。本校不受理上述兩項。

2009年2月12日 星期四

97下保安宮獎助學金公告

申請資格:設籍台北縣市未享公費及其他獎學金。
(一)大學
(二)高中:不含夜間部及職業進修學校學生。

申請類別標準:
(一)甲類獎學金:學業成績85分以上,德育成績80或甲等以上。
(97學年度取消德育成績,故一年級生不需看德育成績,但需附上獎懲紀錄)。
(二)乙類助學金:學業成績78分以上,德育成績75或乙等以上。
領有社會局核發之低收入戶卡(北市)或市公所低收證明(北縣)。

申請辦法:請備妥甲類/1.2.3.4.5.7,乙類/1.2.3.4.6.7,請依順序使用訂書機訂於紙張右上角。
1.申請表(可至註冊組領取或保安宮網站下載http://www.baoan.org.tw)。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蓋97下註冊章,印於A4同一面)。
3.97年第一學期寄給家長的成績通知單正本(不得影印或蓋有與正本相符章之影本)。
4.申請人戶口名簿正反面影本一份(印於A4同一面)。
5.甲類請附上校方未享公費證明(如軍公教補助或其他補助),或97年第二學期四連繳費單影本。
6.乙類請附上低收卡或低收證明,清寒證明不可。
7.附掛號回郵信封,並註明收信人姓名、地址以便辦理未錄取退還成績通知單。
※以上資料除成績通知單外其他文件一律以A4紙張為準,資料不齊全不予受理,且不另行通知退件。

申請日期:98/2/16-2/25(本校統一受理日期為2/20禮拜五前,超過時間請自行申請。)

申請審核:每人限申請一類,一戶一人。
1.甲類:公私立各錄取30名。每名3000元整。
2.乙類:由保安宮評審決定。

其他相關事項請至保安宮網站下載申請簡章。

  • 獎學金不清楚請洽02-25951676轉保安宮圖書館洽詢。
  • 其他所需申請文件,請學生於截止前來註冊組申請。(請注意本組作業需要1-2個工作天,請勿當天申請以免影響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