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7日 星期三

98學年度本校申請入學錄取名單

請注意(報到入學注意事項):

1.請錄取同學於6/19(五)上午9:00-11:00,持畢業證書、報到切結書、錄取通知單至三民高中教務處註冊組辦理報到手續。(錄取通知單已寄發各國中,請向原國中領取,如原國中尚未收到錄取通知單可不必攜帶)

2.已報到學生如欲報名其他入學管道請依規定於98/6/26(五)下午4:00前填寫放棄錄取資格切結書,由考生或家長親送錄取學校辦理。

錄取名單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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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6日 星期二

98學年度三民高中第二次體育班甄選錄取名單

98學年度三民高中第二次體育班甄選錄取名單如附件。
田徑1人
柔道1人
跆拳道3人
巧固球6人
高爾夫1人
網球2人
共14人獲錄取,恭喜以上同學加入三民高中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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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登記及報到:

一﹑時間﹕九十八年六月十八日(星期四)上午九時至十一時,逾時視同放棄入學登記資格。

二﹑地點﹕本校註冊組。

三﹑登記報到時必須繳交下列文件﹕(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報到)
(一)、請本人親自到場,如本人無法親自到場則請受託人攜帶委託書和雙方證明文件報到。
(二)、成績通知單。(已掛告寄出如尚未收到不需攜帶。)
(三)、報到切結書。
(四)、身分證或戶口名簿(驗畢發還)。
(五)、畢業證書正本(如6/18前有填寫放棄錄取切結書會歸還)。

四﹑已報到學生如欲報名參加其他入學管道,應於98年6月18日前填具放棄錄取切結書,考生或家長親送錄取學校辦理放棄錄取資格。

2009年6月7日 星期日

98學年度三民高中直升入學錄取公告

98學年度直升入學錄取名單詳如附件。

一般生71人
體操專長1人
身心障礙生2人

恭喜以上74位同學加入三民高中大家庭!

錄取名單下載

2009年6月6日 星期六

98學年度三民高中第二次體育甄選

報名時間:98 年6 月10 日至6 月11 日早上9:00 至15:00。

報名地點:本校註冊組

測驗時間:98 年6 月13 日上午9:00。
請注意:
柔道項目考試時間為9:30報到,10點術科測驗。
高爾夫球項目改至「淡水佑昇高爾夫練習場」,9:00報到考試。

放榜日期:98 年6 月16 日下午2:00。

成績複查:自放榜翌日起三天內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請(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到日期:(98 年6 月18 日)上午9:00 至11:00。

簡章下載處

98學年度直升撕榜作業說明

98學年度直升撕榜作業說明如下:
請於6/7(日)早上9:00-9:30至三民高中六藝樓四樓報到,請勿遲到。
9:30開始撕榜作業,唱名三次不到者視同放棄資格。

撕榜序號詳如附件。

攜帶表件:
1.基測成績單
2.報到切結書
3.附有照片的證件(身分證、健保卡)

請注意,此名單為撕榜序號,並非錄取公告。請務必於明天到三民高中撕榜並完成報到、撕榜手續,並繳交相關文件。確定的錄取名單公告時間為6/7(日)下午兩點。

撕榜序號下載

2009年6月5日 星期五

臺北縣縣立高中職辦理學生獎助學金實施計畫(98年修正)

臺北縣縣立高中職辦理學生獎助學金實施計畫

一、目的:為照顧本縣家庭經濟弱勢之子女,並提升北縣學生素質,造就北縣人才,以促進本縣中等教育永續發展為目的。
二、核發對象:設籍且為本縣國中畢業生,並就讀本縣縣立高中職之學生
三、核發範圍及標準:(以各縣立高中職為單位)
(一)凡符合下列各項條件之學生,得申請每學期5,000 元之助學金,倘就讀住宿學校並住宿者,每學期住宿費減免。
1、低收戶子女:應檢附鄉、鎮、市或區公所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
2、失業勞工子女:檢附直系血親尊親屬之失業給付證明。
3、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身心障礙學生:檢附身心障礙手冊。

(二)入學獎學金
1、本入學獎學金係為特別補助,學生雖獲其他獎助在案,符合標準仍得申請。

2、本入學獎學金旨在獎勵並協助本縣優秀國中畢業生就近就學,凡接受本入學獎學金補助之學生,皆應填具切結書,承諾於高中就讀三年期間轉學者,應將所領獎學金全數繳回

3、凡參加直升入學、申請入學等入學管道,經錄取就讀本縣縣立高中職之應屆國中畢業生,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原始成績達下列標準者,得核發獎學金詳如下列:
(1)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原始成績達PR 值99 以上,得核發15 萬元獎學金。
(2)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原始成績達PR 值98 以上,得核發10 萬元獎學金。
(3)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原始成績達PR 值97 以上,得核發8 萬元獎學金。
(4)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原始成績達PR 值95 以上,得核發6 萬元獎學金。
(5)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原始成績達PR 值93 以上,經錄取就讀永平高中、海山高中之學生,得核發2 萬元獎學金。
(6)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原始成績達PR 值91 以上,經錄取就讀清水高中、錦和高中、樹林高中、三民高中、安康高中、三重高中、秀峰高中、明德高中及丹鳳高中之學生,得核發4 萬元獎學金。經錄取就讀石碇高中、金山高中、雙溪高中及鶯歌高職之學生,得核發5 萬元獎學金。
(7)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原始成績達PR 值89 以上,經錄取就讀錦和高中、清水高中、樹林高中之學生,得核發2 萬元獎學金。
(8)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原始成績達PR 值88 以上,經錄取就讀三民高中、安康高中、三重高中、明德高中及丹鳳高中之學生,得核發2 萬元獎學金。經錄取就讀秀峰高中、石碇高中、金山高中之學生,得核發3萬元獎學金。經錄取就讀雙溪高中及鶯歌高職之學生,得核發4 萬元獎學金。
(9)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原始成績達PR 值84 以上,經錄取就讀秀峰高中、石碇高中之學生,得核發2 萬元獎學金。經錄取就讀金山高中、雙溪高中、鶯歌高職之學生,得核發3 萬元獎學金。
(10)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原始成績達PR 值80 以上,經錄取就讀秀峰高中、石碇高中之學生,得核發2 萬元獎學金。經錄取就讀金山高中、雙溪高中、鶯歌高職之學生,得核發3 萬元獎學金。
(11)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原始成績達PR 值75 以上,經錄取就讀金山高中、雙溪高中及鶯歌高職,得核發2 萬元獎學金。

4、凡參加登記分發入學管道,經錄取就讀本縣縣立高中職之國中畢業生,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原始成績達下列標準者,得核發獎學金詳如下列。
(1)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原始成績達PR 值99 以上,得核發15 萬元獎學金。
(2)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原始成績達PR 值98 以上,得核發8 萬元獎學金。
(3)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原始成績達PR 值97 以上,得核發6 萬元獎學金。
(4)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原始成績達PR 值94 以上,得核發4 萬元獎學金。
(5)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原始成績達PR 值90 以上,經錄取就讀
清水高中、錦和高中、樹林高中、三民高中、安康高中、三重高中、秀峰高中、明德高中及丹鳳高中之學生,得核發2 萬元獎學金。經錄取就讀石碇高中、金山高中、雙溪高中及鶯歌高職之學生,得核發3 萬元獎學金。

5、凡經由任何入學管道,經錄取就讀本縣縣立高中職之國中畢業生,入學基測成績為當年度該校前3 名者,依序核發5 萬元、2 萬元、1 萬元。若有同分時,依同分人數均分該等名次之獎學金。

6、若錄取縣立高中之國中畢業生同時達前述第3、4、5 項中兩項以上之核發標準者,僅得擇一領取,並不得遞補。


本校會於開學後一個月內,通知所屬學生申請本獎、助學金。助學金應檢附相關證明;申請入學獎學金學生應填具切結書,並檢附國中基本學力測驗成績單及入學通知單(請勿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