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0日 星期二

午餐減免辦理說明

縣政府午餐減免條件如下:

1.低收入戶
2.中低收入戶
3.本人身心障礙
4.家長身心障礙且有中低收入戶
5.家庭突發狀況致家境困難

前4項請家長同學或導師務必繳交相關證明文件教務處註冊組,註冊組會列冊向縣政府請款。

項5學生請至學務處衛生組領取申請表,給導師、家長簽名過後交回衛生組,學校會審核學生家庭狀況,如獲通過,衛生組會將名單交由註冊組彙整,並向縣政府請款。

注意事項
A.項1.2.4學生請於每年11.12月向公所詢問申請新年度的證明文件(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並於公所核發後繳交證明文件正本於教務處註冊組。如未繳交或申請沒有通過,本組將於該年度下學期取消學生申請資格。

B.項3.4請注意自身身心障礙手冊之「重新鑑定日期」是否過期,過期者本組會通知導師與學生補繳身心障礙手冊,如於通知後一個月內沒有重新繳交證明文件,將於下個月取消午餐補助。

2009年10月16日 星期五

英文成績單及英文畢業證書

攜帶證件:
1.身分證正本
2.依照申請份書繳交同數量最近3個月2吋脫帽照片
3.護照之英文姓名


請本人親自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如非本人只接受直系親屬(含兄弟姊妹)持辦理人身分證正本或戶口名簿證明身分辦理。

領取時間為申請日後2天。

國、高中成績證明書

攜帶項目:
1.身分證正本(本人申請)

請本人親自至教務處註冊組填寫申請表。(如非本人只接受直系親屬(含兄弟姊妹)攜帶辦理人的身分證或戶口名簿證明身分。)

成績證明書只限申請一份。

國、高中畢業證書補發

攜帶項目:
1.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影本請列印於A4同一面)
2.半年內兩吋照片2張

請本人親自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非本人親自辦理只接受直系親屬(含親兄弟姐妹)持委託書及委託人的雙證件正本辦理。受託人亦須攜帶本人身分證和戶口名簿文件證明直系親屬身分。

辦理畢業證書補發需辦理人寫申請表跑流程。取件時間為申請日後2天,恕無法當天領取。

畢業證書為重要文件,請妥善保管!

役期折抵申請作業

攜帶項目:
1.請攜帶高中畢業證書。
2.身分證正本。

請本人至教務處註冊組登記列印軍訓成績,再到學務處教官處折抵役期。

(如非本人申請,須持委託書和受託人的身分證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