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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6日 星期三

99學年度第2學期相關獎學金

99學年度第2學期相關獎學金
請參照附件
獎助學金資料請進入圓夢助學網查詢。
網址 https://helpdreams.moe.edu.tw//UnitprovideList.php?CType=City&CNo=AF02&SNo=014357



更新獎學金訊息數項

0992 嘉欣兆福文化基金會獎學金 100-03-30~100-04-15
0992 99年度薇閣文教公益優秀學生清寒獎學金 100-03-30~100-06-30
0992 宜蘭草湖玉尊宮清寒學生獎學金 100-03-29~100-04-08
0992 向日葵受刑人子女助學金 100-03-29~100-04-08
0992 99學年度第1學期警察子女獎助學金 100-03-29~100-04-30
0992 財團法人台北市崇善基金會 100-04-06~100-04-08
0992 臺灣原住民張其純先生獎學金 100-03-29~100-04-17

2011.3.30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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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傳大學新生入學成績優異學生獎勵實施辦法 100-03-15~100-09-10

桃園縣100年度第一梯次清寒優秀原住民子女獎助學金 100-04-01~100-04-30
桃園縣100年度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 100-03-15~100-03-23
各縣市政府教育局獎勵優秀或清寒學子獎學金 100-03-01~100-04-30
100年單親培力計畫 100-03-15~100-04-30
高級中學家庭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 100-04-01~100-04-20

2011.03.15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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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下載 2010.2.16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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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日新增兩獎助學金

1.道德慈善協進會清寒獎助學金

A.國高中
B.家境清寒(低收或導師證明)
C.上學期學業成績國中80高中75以上


2.勁梅獎

A.國中
B.低收、家庭遭遇變故由導師出具證明、家境清寒無力完成註冊有學業中輟之虞、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由導師出具證明


3.行天宮助學金

檔案下載 2011.2.19更新

2010年9月29日 星期三

99學年度早餐卷補申請通知

有通過午餐減免的同學,如果沒有拿到早餐卷,本學期最後一次登記補申請作業。即日起至10月5日中午12:30前,至註冊組登記申請,逾期本學期不再接受補申請作業。請各班導師及學藝股長務必轉達本訊息。

另請導師及學藝股長確切轉達以下訊息:
1. 早餐卷係縣政府補助清寒學生早餐,請珍惜使用。
2. 如發現同學將早餐卷發給其他非補助同學使用,學校一定會報縣政府教育局,敘述同學使用狀況,取消同學補助資格,不管是否為縣政府列冊身分。且未來一律不予通過早午餐補助申請。
3. 請同學轉達家長,早餐卷只能給本人買早餐使用。如超商再度告知學校,有家長持早餐卷至全家便利商店換取非早餐用品,本校一定配合超商查辦。永久取消早餐卷補助資格。
4. 註冊組會派人於早上上學期間,不定時巡視各超商檢驗同學使用狀況,違者將依校規論處。

2009年3月2日 星期一

97下學產基金

97年度下學期學產低收助學金即日起通知本校所屬學生開始辦理,茲說明如下:
  1. 申請條件:低收入戶、97上學業成績60分以上,國高中皆可。
  2. 助學金額:國中2000元,高中3000元。
  3. 有申請下列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
    A.公教子女教育補助
    B.身障學生、子女減免學雜費
    C.身障學生獎助學金
    D.軍公教遺族減免
    E.現役軍人子女減免學雜費
    F.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及住宿伙食費
    G.特殊境遇婦女學雜費補助
    H.私立高中學生學雜費補助
    I.師培學生公費及助學金
    J.清寒榮民、清寒遺眷獎助學金
    K.勞委會失業子女助學金
    L.農漁民子女助學金
  4. 本校符合申請資格學生已委請導師個別通知,如收到申請表的學生及家長請詳細填寫申請表上左方欄位資料,家庭狀況描述請務必要填寫。
  5. 導師請協助填寫您的意見並在右方導師欄位上簽名。
  6. 成績部分不需填寫,由本校註冊組填寫即可。
  7. 請在3/10(二)前將申請表低收證明文件交回註冊組,逾期恕不受理。

勞委會協助勞工子女發展技能助學金

勞委會為協助勞工,鼓勵其子女適性發展與激發學習各項技能,朝多元化目標發展,以增進勞工子女未來社會競爭力,開辦「協助勞工子女發展技能助學金」,本(98)年將自2月27日起受理申請,至3月27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勞委會指出,助學的對象為在職勞工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大學、四技、二技、五專、三專),具正式學籍學生,申請此項助學金之勞工應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1. 工作年資累計滿1年以上者(計算至申請截止日)且在職中。
  2. 96年度家庭收入綜合所得(申請人、配偶)總額在新臺幣114萬元以下者。
  3. 子女於97年期間領有勞委會頒發之丙級以上技術士證照,或曾獲國際、全國技能競賽(比賽)前3名者。
  4. 申請人子女97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

勞委會表示,本助學金在去年辦理時,確實可鼓勵勞工家庭子女就學及技能專業化的發展,成效良好,共計5,710人獲得補助,所以今年續辦,計補助名額6,000人。

本助學金發給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5千元;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1萬元;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二年)每名1萬元;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二年)每名1萬5千元。

申請方式:一律採通信方式辦理,申請書表可經由全民勞教e網(網址:http://cla.hilearning.hinet.net/)直接下載,亦可從勞委會會網站(網址:http://www.cla.gov.tw/) 進入全民勞教e網下載。或即日起逕向各地方政府、就業服務中心(站)、勞保局暨各區管理中心與辦事處、勞委會勞工諮詢服務中心索取。

符合申請資格之在職勞工,填妥申請書及檢附證件,逕寄勞委會勞工子女發展技能助學金受理小組,地址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59號7樓。洽詢單位勞委會勞工福利處,電話(02)85902806~8或勞委會服務電話(02)8590-2567。

全民勞教e網頁面訊息
http://cla.hilearning.hinet.net/jsp/news/show.jsp?id=50616

1.本會勞工子女發展技能助學金作業要點   
2.勞工子女助學金申請表(A4版)   
3.98勞工子女助學金評選配分表單   
4.申請書索取處-各地方政府   
5.申請書索取處-各就業服務中心暨就業服務站   
6.申請書索取處-勞保局及各辦事處   
7.申請表郵寄封面(套)

本獎助學金請自行上網下載相關報名文件,填寫後自行寄出。不需交回註冊組。

2009年2月17日 星期二

97下行天宮助學金

‧助學金實施辦法‧

壹、助學對象及助學金額:
一、助學對象: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在學學生,因家境清寒或家庭變故 者。惟年滿25歲(含)以上者、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助學對象。
二、助學金額:
(二)國中組: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三)高中(職)組:1. 含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2. 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捌仟元整。

貳、申請條件:
一、申請時應檢具之證明文件:
(一)學生證影本(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
(二)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三)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
(四)災難、變故或重症證明:如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死亡證明書、醫療診斷證明書、服刑或重大災害證明等。
※上述第(三)、(四)點得依實際狀況提供。
二、前述應檢具之證明文件,若有未齊全者,本會將視為無效件處理。但經本會通知於期限內補齊文件者, 則仍視為有效件處理。
三、本助學金之申請及助學名額,一戶至多限二名申請(需同信封郵寄),但助學名額由本會審核決定。

叁、審核程序:
檢視申請者應檢附之證明文件,證件未齊全者通知補件,不符資格者寄發通知單說明,不予退件。

肆、申請時間、頒發時間及頒發方式:
一、申請截止時間:(以郵戳為憑) 第一學期為每年九月三十日止,第二學期為每年三月十日止。
二、頒發時間及頒發方式:
(一)頒發時間:第一學期為每年十二月上旬,第二學期為每年五月中旬。
(二)頒發方式:1. 本助學金以受助學生名義開立劃線及禁止背書轉讓支票。
         2. 本會得視受助學生情形,以公開場合或郵寄等方式發放本助學金。

伍、本校註冊組辦理:
一、請有需要申請的同學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申請表或至下方下載自行列印,填寫後給導師簽名。
二、請於3/2(一)前將申請表交回註冊組以辦理後續相關事宜,逾期恕不受理。


行天宮網址http://www.ht.org.tw/education/ed1_1_1.htm
申請表下載1(本校下載點)
申請表下載2(行天宮下載點)

2009年2月16日 星期一

97下行天宮急難救助

壹、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

貳、濟助對象:2.「學生急難濟助」-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而影響就學之本校國高中。

叁、濟助項目及申請方式:2.「學生急難濟助」-針對學生學雜費、生活補助、營養午餐費等濟 助。
一、已申請「行天宮助學金」者不得申請本濟助金。
二、研究生、休學或輟學者不得申請。

肆、急難救助原則:
限急難變故發生六個月內進行申請。(說明:本濟助金限六個月內發生急難變故,且須檢附六個月內的證明文件,如您家庭長期接受市公所補助金,或長期持有低收、中低收、清寒等證明文件者請勿申請。如有疑慮,請洽詢行天宮。)

伍、申請檢附證明文件:
一、轉介申請書。
二、全戶戶口名簿或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
三、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無可免付)。
四、學生證影本。
五、身障手冊或重大傷病卡。
六、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診斷書、醫療或喪葬費用收據影本、重大災害證明等。
※項三、五、六須至少附一項證明文件以利審核。

陸、濟助金額與致送方式:
一、「學生急難濟助」每一個案濟助總金額以新台幣三萬元為上限。
二、台北縣市以親送濟助金(具名支票)為主。

柒、本校註冊組辦理:
一、有需要的家長可請貴子弟至註冊組領取辦法與申請表。
二、填畢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3/2(一)前交回註冊組,逾期恕不受理。
三、相關資料請確實填寫,避免影響自身權益。
四、請於申請表右上方空白處用鉛筆寫上學生班級座號,以利本組辦理後續業務。

行天宮聯絡電話 02-2718-0171 姚先生。
行天宮網站:http://www.ht.org.tw/

附件下載處

※附件上項1「家庭急難救助」和項3「醫療急難救助」需相關單位認可轉介,請洽相關單位辦理。本校不受理上述兩項。

2009年2月12日 星期四

97下保安宮獎助學金公告

申請資格:設籍台北縣市未享公費及其他獎學金。
(一)大學
(二)高中:不含夜間部及職業進修學校學生。

申請類別標準:
(一)甲類獎學金:學業成績85分以上,德育成績80或甲等以上。
(97學年度取消德育成績,故一年級生不需看德育成績,但需附上獎懲紀錄)。
(二)乙類助學金:學業成績78分以上,德育成績75或乙等以上。
領有社會局核發之低收入戶卡(北市)或市公所低收證明(北縣)。

申請辦法:請備妥甲類/1.2.3.4.5.7,乙類/1.2.3.4.6.7,請依順序使用訂書機訂於紙張右上角。
1.申請表(可至註冊組領取或保安宮網站下載http://www.baoan.org.tw)。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蓋97下註冊章,印於A4同一面)。
3.97年第一學期寄給家長的成績通知單正本(不得影印或蓋有與正本相符章之影本)。
4.申請人戶口名簿正反面影本一份(印於A4同一面)。
5.甲類請附上校方未享公費證明(如軍公教補助或其他補助),或97年第二學期四連繳費單影本。
6.乙類請附上低收卡或低收證明,清寒證明不可。
7.附掛號回郵信封,並註明收信人姓名、地址以便辦理未錄取退還成績通知單。
※以上資料除成績通知單外其他文件一律以A4紙張為準,資料不齊全不予受理,且不另行通知退件。

申請日期:98/2/16-2/25(本校統一受理日期為2/20禮拜五前,超過時間請自行申請。)

申請審核:每人限申請一類,一戶一人。
1.甲類:公私立各錄取30名。每名3000元整。
2.乙類:由保安宮評審決定。

其他相關事項請至保安宮網站下載申請簡章。

  • 獎學金不清楚請洽02-25951676轉保安宮圖書館洽詢。
  • 其他所需申請文件,請學生於截止前來註冊組申請。(請注意本組作業需要1-2個工作天,請勿當天申請以免影響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