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6日 星期五

國、高中畢業證書補發

攜帶項目:
1.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影本請列印於A4同一面)
2.半年內兩吋照片2張

請本人親自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非本人親自辦理只接受直系親屬(含親兄弟姐妹)持委託書及委託人的雙證件正本辦理。受託人亦須攜帶本人身分證和戶口名簿文件證明直系親屬身分。

辦理畢業證書補發需辦理人寫申請表跑流程。取件時間為申請日後2天,恕無法當天領取。

畢業證書為重要文件,請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