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6日 星期五

國、高中成績證明書

攜帶項目:
1.身分證正本(本人申請)

請本人親自至教務處註冊組填寫申請表。(如非本人只接受直系親屬(含兄弟姊妹)攜帶辦理人的身分證或戶口名簿證明身分。)

成績證明書只限申請一份。